省七院荣获“河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疗机构定点单位”称号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物警戒制度,推进河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提升药品安全风险评价和控制能力,确保老百姓用药安全,我省建立了首届由全省15家医院参与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联盟。
近年来,我院不断规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收集上报的各类不良反应病例报告信息完整、及时、有效,为药品使用的安全性提供了保障。通过严格评审,省七院成为全省首批入围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疗机构定点单位。
1月17日下午,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康宪军一行5人为省七院授牌。我院院长杨永利、副院长任志学、副院长耿清峰及药剂科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授牌仪式,会议由杨永利主持。
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康宪军对省七院认定为“河北省药品不良反应哨点医院”表示祝贺。
康宪军强调,省七院作为定州市唯一一所省级医疗机构,要继续做好药物警戒工作,充分发挥省级监测哨点单位的引领和区域性带头作用,主动、规范开展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为维护公民用药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同时对医院药品警戒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建议完善医院内部相关制度,落实相应的政策、措施,及时监测、报告、处理临床用药所致的不良反应;
二是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宣传贯彻和培训,提高上报不良反应的自觉性,增强药物警戒工作的能力。
杨永利表示,感谢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七院既往工作中给予的指导、帮助,医院持续发展离不开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他强调,加入河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单位联盟,将助力省七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迈上新台阶。医院会以此为契机,扎实开展工作,不断提高药品安全风险评价和控制能力,积极发挥省级哨点医疗机构定点单位的区域性带头作用,主动、规范开展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一步推动医院不良反应监测水平,不断提升不良反应报告数量和质量,为患者安全保驾护航。
省七院经过多年的药品不良反应安全性监测工作实践,积极致力于药品安全和公众用药安全,此次评定为“河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定点医院”,是河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医院该项工作的充分肯定。今后,省七院将继续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和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性监测工作,全面落实监测相关工作,推进药品安全性评价和临床应用安全性研究工作,担当起责任和义务,切实保障社会公共用药安全,群策群力谱写“健康中国、健康河北、健康定州”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