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启动“困难家庭高发癌精准救治公益项目”
9月21日上午,我院与省红十字会签约成为“困难家庭高发癌精准救治公益项目”定点医院。自此,将对在我院接受抗癌治疗的困难家庭高发癌患者给予相应治疗费用补助,帮助更多深陷疾病、家庭困难的患者得到及时救治。贫困肿瘤患者在定点医院治疗补助1万元。
参会嘉宾有河北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李林龙,定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才芳,河北中医学院党委副书记、河北省中医院党委书记孙士江,河北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秘书长任献强,河北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救助中心主任李晓琛,定州市政府副市长胡晓红,定州市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进京,定州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齐娜同志,困难家庭高发癌精准救治公益项目捐款方代表河北中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薛锁谦,省七院党委书记杨永利及班子成员和部分干部职工。
同时还诚挚地邀请到了中国网、长城网、河北共产党杂志社、定州融媒等新闻界的朋友们。
会上,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李林龙讲话。
定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才芳致辞。
河北中医学院党委副书记、省中医院党委书记孙士江讲话。
我院党委书记杨永利介绍项目并作表态发言。
项目捐赠方代表河北中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薛锁谦同志发言。
签约仪式由我院院长王鹏主持。
随后,举行了签约仪式。我院院长王鹏与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秘书长任献强签约。
最后,李林龙书记、孙士江书记、任献强秘书长、胡晓红副市长、李晓琛主任、杨永利书记共同启动水晶球,水晶球的成功启动也预示着我们开展“困难家庭高发癌精准救治公益项目”会圆满成功!
一、救助对象及条件
(一)一般应具有河北省户籍,重点救治具有定州市户籍或定州周边阜平、曲阳、唐县、安国等(县、市)户籍困难家庭患高发癌患者;
(二)诊断为胃癌、肠癌、肺癌、前列腺癌、肝癌并在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接受治疗的患者;
(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二、救助方式及额度
在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接受抗癌治疗的患者,每人治疗费用补助1万元。
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对困难家庭高发癌患者开放人道救助通道,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的具体执行工作。对被确定救助患者,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特别困难的,给予适当医疗费用减免;对中途放弃治疗的患者,剩余款项纳入“困难家庭高发癌救治公益基金”,用于救治其他患者。
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分批次向河北省红十字会提供“项目入组患者治疗完成确认资助汇总表”,河北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救助中心依据上述资料完成审核后,及时拨付救助资金。
三、救助程序
(一)困难家庭高发癌患者或监护人向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提出救助申请。
(二)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负责初筛困难家庭高发癌患者,符合初筛条件的患者填写《河北省红十字会困难家庭高发癌精准救治公益项目申请表》(申请表格由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发放或从省红十字会官网下载),并持患者及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由村委会(居委会)或单位等开具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或家庭经济状况说明,向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提出救助申请。
(三)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组织项目执行科室根据申请救助患者数量不定期进行初评,并按照“重症优先、困难优先、早报优先、量力而行”的原则,确定受资助困难家庭高发癌患者。
(四)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对初评通过的求助患者进行药物和手术治疗。
四、入组标准
(一)胃、肠癌
1.胃、肠肿瘤达到手术指征;
2.经手术后病理证实为恶性肿瘤(根据WHO肿瘤分类标准)。
(二)肺癌
临床诊断肺癌前病变或早期肺癌或3期可切除的肺癌,具有外科手术治疗指征、无外科治疗禁忌症患者,且排除既往有脑梗塞、心肌梗死或严重冠心病、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三)前列腺癌
1.前列腺肿瘤达到手术指征;
2.经手术后病理证实为恶性肿瘤(根据WHO肿瘤分类标准)。
(四)肝癌
1.符合《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2版》诊断;
2.达到手术治疗标准行至少肝脏部分切除术、消融治疗、TACE(经肝动脉化疗栓塞)三种手术治疗之一。
联系电话:0312——2355281